﹡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原空军某部质量控制与安全监察室主任,先后获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保送资格、香港科技大学Master Offer,多次获得军级以上单位竞赛一等奖,具有十余年的质量管理经验、具有国防专利承办撰写经验。﹡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律师执业证书、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人、版权代理人等专业资格。﹡主要业务领域:企业合规与风险防控、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经济类犯罪等。知识产权类:专利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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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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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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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珊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十年,认真负责、专业严谨,能灵活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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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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