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的问题实质是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能否继承。 债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是被继承人财产的重要组织部分,一般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除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等。 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其由于进行管理或服务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所以,你父亲有权要求受益的邻居偿还其为他们垫付的书费。 同时,如果无因管理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由此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可见,你可以继承父亲对受益邻居享有的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
不会,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 不管父母是否离婚或再婚,因父母在法律上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所欠的债务应该由父母自行承担,子女在法律上没有偿还父母所欠债务的义务,所以也就不存在父债子还的说法。 当然,如果是子女主动帮助父母偿还债务的,这属于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在法律上属于债务介入,也是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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