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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假释考验期满后剥夺政治权利怎么处理

胡** 黑龙江-哈尔滨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2.11.15 18:31:42 322人阅读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假释考验期满后剥夺政治权利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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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是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2022-11-15 18:3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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