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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技术合同登记网审核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赵** 湖北-黄冈 合同订立咨询 2017.10.21 11:17:50 27人阅读

你好律师,我妹妹最近想要去申请认定技术合同,但是走了很多弯路还没有办好,所以问一下湖北省技术合同登记网审核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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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技术合同种类
  
(一)技术合同的概念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定相互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合同。
  
(二)技术合同的种类
  技术合同:
  服务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
  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二、办理技术合同登记的流程
  
(一)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1、技术合同要享受优惠政策必须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2、登记机构为技术合同登记站。
  
3、技术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必须登记。
  
4、技术合同实行网上登记,其网址:
  
5、具体登记流程如下:
  ⑴ 注册:首次申请认定登记的用户须先注册。携带机构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到当地技术 1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
  市场办公室进行注册,登记员给予“用户名ID”和“密码PW”。
  ⑵ 填写:卖方登录系统,选择“合同申请”,打开一张新的登记表,填写完毕并按“提交”,就完成了一份合同的网上申报
  ⑶ 报送:网上申报,申请单位须在30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及相关附件送到选定的合同登记站进行认定登记(或通过邮寄报送),合同登记员对照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⑷ 认定登记:登记人员自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不予登记并做记录。
  
(二)办理技术合同登记所需材料
  
A、用户注册:机构证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B、合同三份,其中原件至少一份,且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 办理技术合同登记后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办理技术合同登记后,如果符合国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可以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或成本抵扣。具体办法如下:
  
(一)营业税: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1999]273号)
  与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
  从事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中介服务收入,经有关部门认定,可视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收入对待,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
(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技术开发费抵扣: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技术开发费抵扣明细:对上述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下列技术开发费项目,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五)成本抵扣:
  
1、设备折旧
  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2、奖酬金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的,卖方应当从技术交易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资金,奖励该项成果的完成人
  
(六)增值税:
  
1、嵌入式软件(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同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组成部分并且不能准确单独核算软件成本的软件产品)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 (财税[2005]165号)
  
2、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2005]165号)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
  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财税
  [2005]165号)
  
4、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017-10-21 11:23: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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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事项代码:0165
  
  分项名称:新办、依申请变更、依申请注销
  
  
三、办理依据
  
  《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市实行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制度。技术交易的当事人持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申请认定和登记。经认定和登记的,由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发给认定登记证明。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办理机构为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技术合同的形式审查、受理和审定工作。
  
  
(二)审批内容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三)法律效力
  
  本市实行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制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发给认定登记证明,申请人可据此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享受国家有关政策。
  
  
(四)审批对象
  
  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
  
  
五、审批条件
  
  
(一)新办准予批准条件
  
  
1.技术开发合同
  
  
(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2.技术转让合同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3.技术咨询合同
  
  
(1)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2)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3)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4.技术服务合同
  
  
(1)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2)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3)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4)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条件
  
  合同经认定登记后,合同当事人名称(或姓名)、项目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和技术成果权利归属发生变更,当事人提出变更申请,提交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
  
  
(三)依申请注销准予批准条件
  
  当事人提出注销申请,提交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申请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的,申请材料通过市技术市场办下设登记处形式审查后,由市技术市场办受理;申请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认定登记的,申请材料提交登记处现场确认、当场受理。
  
  
1.申报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以上就是湖北省技术合同登记网审核的流程,希望能帮到你。

2017-10-21 11:19:50 回复

以购房网签的程序为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草稿件合同以及附件补充协议→双方审核基本信息(如:房价、楼号、业主身份证号等)→确认无误后提交出正式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盖章→房管局备案登记→备案完毕业主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一份合同。(合同一式四份)
  网签备案注意事项
  
1、若买受人已婚,合同为按揭合同,必须是夫妻双方签字生效,属于共有房产,若合同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可以只签一方当事人。
  
2、买受人未满十八周岁,必须开法定监护人公证书原件,以及提供买受人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买受人没有身份证,必须开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3、网签正式合同一出不可更名,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注销合同,买受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去房管局注销。
  
4、网签合同从提交日期到备案日期有效期为30天,买受人在收到开发商通知后一周内完成签约,以免耽误备案有效期。
  
5、买受人为公司,需要提供公司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都加盖公章。

尚未在网上注册的企业,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进行注册,并设置合同登记点。(具体选择哪个作为合同登记点,请咨询您想选择的合同登记点:例如您要选择‘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合同登记点,请联系‘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咨询您企业的技术合同登记是否是他们负责)。合同登记点的设置,要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
二、用项目负责人登录(登录后右上角会显示‘欢迎项目负责人某某’)后,在“申报管理 – 填写申请书 – 新增项目申请 – 行政审批类”中,选择‘技术合同登记’‘。
注:如果没有项目负责人账号,可以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在‘系统管理 – 人员添加’中增加
当确认技术合同申报登记表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可以将合同书提交到合同登记点。


1、技术合同认定是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专门规定了的。

2、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

3、认定的作用: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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