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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谁
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村集体。农村的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所以无论你的房屋是否被拆除,宅基地都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对宅基地指享有使用权个和资格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会比没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坍塌后,房屋就已丧失其应有之属性,根据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性和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坍塌后已经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了。也就是说,房屋倒塌后如果可以在两年内恢复使用,原来的房主还是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专业解答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上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归所有权人。因征用耕地产生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金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款,其中土地补偿款以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计算支付。
专业解答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属问题备受关注。若宅基地上有住房,子女可继承房产并继续使用宅基地,遵循“房地一体”原则。若宅基地无住房或子女户籍已迁,子女无权使用,由农村社区回收。城镇户籍子女在父母去世后,宅基地使用权也应归还给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这是法律的规定。
专业解答老人离世后,宅基地归属权视情况而定。子女户籍迁出,将失去原村落宅基地使用权,因宅基地仅限本村村民享有。父母离世且子女户籍迁出,宅基地归村集体。但院落内房产可由子女继承,无论户籍是否变动。房产存续期间,宅基地使用权延续至房舍崩毁。
专业解答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属问题备受关注。 若宅基地上有住房,子女可继承房产并继续使用宅基地,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若宅基地无住房或子女户籍已迁,子女无权使用,由农村社区回收。 城镇户籍子女在父母去世后,宅基地使用权也应归还给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这是法律的规定。
律师解析 老人去世后如果继承人中有是本村户口的,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的则由村集体收回。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
律师解析 现在很多农民会把之前的老房子进行拆除,然后进行重新翻建新房,这一类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而继续由农民朋友使用,不过农民朋友在拆除老房子进行翻建之前一定要先去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得房屋建设审批手续,才可进行重新翻建房屋,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就私自进行翻建的,会被村集体组织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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