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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对于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否属于重伤

杨** 云南-楚雄 人身侵权咨询 2022.11.06 02:53:05 494人阅读

想了解一下对于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否属于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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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应理解为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重伤。将非法行医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对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能够认定为三级以上(除死亡)医疗事故的,是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11-06 02:54:05 回复

一、医疗事故罪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分为哪些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二)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1、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2、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重度智能障碍;(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

一、医疗事故罪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分为哪些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二)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1、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2、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重度智能障碍;(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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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严重危害就诊者生命健康的行为,如导致伤残、重伤、感染难以治愈的疾病等,或使器官组织受损引发严重功能障碍,均视为医疗事故罪。即使未造成极其严重损害,但导致三名以上就诊者轻度伤残、引发一般功能障碍,也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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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非法行医罪中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3.01 195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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