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收购的公司原有股份如何计算 公司被收购后如果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被收购后剩余的股票,持有人可能要求收购人收购其股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十七条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第九十八条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您好,请问您在幼儿园的章程是如何约定的呢?一般来说其他股东不愿意回购的话,您是可以对外转让您的股份的。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您来电咨询,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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