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抢夺假币构成抢夺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典第37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第
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的;
第
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第
三,被胁迫参加抢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抢夺罪。例如,债权人多去债务人的财物以抵偿债款或实现债权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抢夺罪论处。
您好,针对您的抢夺后发现是证件是否构成抢夺罪问题解答如下,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2002年7月15日通过、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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