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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时效是多久的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法律依据】《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您好,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民事诉讼一旦立案调查了,就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要是没有证据的话在诉讼中是站不住脚的,也极容易败诉。在举证阶段,当事人就要将自己掌握到的证据都上交,不要错过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认可。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送达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中,将告知指定的举证期限。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协议举证期限的,可以达成协议,并经许可,协议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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