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土地租用合同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合同签订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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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和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般需要村民小组加盖公章,切不可只有村民小组长签字。如果是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否则合同将可能导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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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是和村民小组个人签订,要注意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2、注意合同的内容。一般农业土地和农村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基本用途,需要改变的要报批。
3、意思表示。签订合同过程中双方必须是自愿、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得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 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人的人数为五到十人,照片五到十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
3、《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规定》要求,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中应注意的是土地的使用权问题。根据规定,我国公民必须在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的情况下才能取得房屋的合法居住权。不论是村民住宅还城市房屋,买卖中有一个问题是一样关键的,就是能不能拿到房屋真正的产权,能不能真正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城市房屋的买卖要注意房产商的“五证”(含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健全,农村房屋的买卖涉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如果上述手续没有保证,就不能成为房屋真正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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