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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如何确定

何* 辽宁-铁岭 社保纠纷咨询 2022.10.11 16:30:57 376人阅读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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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2、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3、原社保养老缴纳情况: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基数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3%,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员工个人帐户为缴费工资的11%;其余部分计入共济基金。以上理解为每月交5%,计入个人养老帐户的为11%。
4、新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5、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6、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自2006年1月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为8%。
7、在实际执行中,有的地区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企业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有的地区以本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即以本企业职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以内部分之和为基数。

2022-10-11 16:32:57 回复

武汉市实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用人单位据实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后,社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核定其缴费基数,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上年度全市月岗平工资的60%-300%核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按照上年度全市月社平工资的60%-300%核定,大额医疗保险每人每月缴纳7元。职工工资收入发生变动的,一个制度年度内不办理职工缴费工资调整业务,变动情况由参保单位按有关规定计算到次年申报的缴费工资中,在次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办理时限内,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1、计算方式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采取四舍五入到元的方式处理。
2、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为依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3、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4、缴存基数上下限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基数较低不低于统计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扩展资料: 缴存规定
1、北京市明确了企业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具体条件。对于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以在1-4范围内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
2、上海市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可至5以下。
3、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天津市规定,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降低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5调整至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1,同时取消“上一年度亏损”这一申请降低比例条件。
5、南京市规定,企业缴存确有困难的,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审核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部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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