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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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遗嘱要具备如下几个实质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还可以找人代书,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立遗嘱不一定要本人写、其他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月,由其中一人代书。
4、日,并由代书人,注明年
您好,鼎麒律师为您解答,不一定必须手写,但是全部手写法律效力更高。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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