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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循哪些义务

李** 安徽-芜湖 强制措施咨询 2022.10.06 10:05:04 365人阅读

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循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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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022-10-06 10:07:04 回复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监视居住期间的限制有: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期间的限制有: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通过上面关于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循哪些义务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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