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民法上,股东未出资,那么他就有一个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赔偿的责任;那在未出资或未真实出资等股东出资有瑕疵的情形下,他在刑法领域上又会承担什么责任呢?
我国《刑法》在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方面规定了两条罪名: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
由于我国注册公司基本实行认缴制,所以虚报注册资本问题,一般来说,就只适用于一些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比如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它们的股东如果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况,那就很有可能触及虚报注册资本罪了。其他实行认缴制的公司,它的注册资本在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证明,也就不存在虚报注册资本的问题了。
另一条罪名,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它就适用于所有公司。主要是针对公司发起人、股东没有交付出资物,或者没有将财产所有权从自己转移到公司的情况,我们称作虚假出资,也就是他承诺了会给,但是根本没给公司;又或者他先给了公司,在公司成立后,将先前出资抽逃,也就是他确实给了,但是又迅速拿回来了这种情况。
这两种情况如果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会涉嫌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了。
伪造股东签字变更股权犯法。
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则可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占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
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股权和股份这两个概念和容易混淆,那么究竟什么是股权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股权登记日的有关知识,那么股权登记日是什么意思,股权登记日卖出股票可以分红吗,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是什么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
公司或者企业为了发展等其他原因,有时发生股权的变更和转让,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股权转让纠纷的有关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内容尽在律图!
兼并一般是指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实施这一经济活动时就会用到兼并合同,关于兼并合同的签订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尽在律图,快来了解一下吧!
经营合同的种类丰富,是在公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涉及的,小编会为你介绍经营合同注意事项的内容,更多关于经营合同的相关知识尽在律图,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企业重组等原因,可能会将公司进行转让,那么公司转让合同中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图,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