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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不注销原公司可以吗

雷** 江苏-连云港 公司解散咨询 2022.10.04 17:39:21 426人阅读

公司合并不注销原公司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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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中,公司合并之后另外一个公司就不会存在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前公司的所有项目都会消失。
2.《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022-10-04 17:40:21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注销是很常见的,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注销的,都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是要申请注销、进行清算。而且注销后公司就没有了民事主体地位。那么公司注销还能做原告吗?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在注销过程中,必须要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和清查,制定资产负债表,申报债权和债务,经过清算组的清算后,最终注销公司。 公司注销后意味着公司的消亡,公司消亡后,意味着其法律拟制人格的消灭。公司丧失了法律拟制人格,意味着公司已不复存在,此时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一并消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并无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具有参与民事诉讼的资格,不能作为原告,但是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股东身份作为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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