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1、生产。
2、视同生产——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新增)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零售的应税消费品注意三个问题:范围;税率;包装物的处理。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零售环节适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其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五)批发应税消费品(卷烟)
专业解答消费税征税范围广泛,包括五大类商品:高耗能且奢华的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不可再生的石油消费品,如汽油、柴油;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过度消费对健康、社会、环境有负面影响的特殊消费品,如烟草、酒精饮料、烟花爆竹;以及奢侈品与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专业解答一般消费税征税范围有生产,以及还有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的消费品,消费税的税率计算是需要结合法律所执行的规定来,会按不同的消费产品存在不同的税率,同等产品就是同等的税率。
专业解答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等消费品。一般情况下,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形式,但为了更好地保全消费税税基,对一些应税消费品如卷烟、白酒,则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
专业解答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烟酒鞭炮、奢侈品,机动车,摩托车,汽油,柴油,护肤品,金银首饰等都得交消费税。当然消费税不需要消费者自己交,国家会向商家征收消费税,但消费税最终是由消费者自行买单的,不同产品的消费税税率也不一样。
专业解答包括了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等11种消费品。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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