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以上是关于私营企业经营指标的解答。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负债经营能降低权益资金利润率。虽然财务杠杆效应能有效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率,但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杠杆效应同样可能带来权益资金收益的大幅下滑。当企业面临经济发展的低潮或其他原因带来的经营困境时,由于固定数额的利息负担,在企业资本收益率下降时,权益资本收益率会以更快的速度下降。
2.负债经营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企业面临较好的市场行情时,负债经营能获得对企业有利的杠杆效应。可是旦市场行情变差或企业经营出现不善,由于利息的支付是无论企业盈亏都必须按时支付的,因此这给企业带来加大的财务风险,它使处于困境的企业经营更加困难。
3.无力偿付债务的风险。对于负债筹资,企业负有到期偿还本金的法定责任。如果企业以负债进行的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率、或企业整体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或企业短期资金运用不当等,这些因素不仅会造成权益资本收益大幅下降,而且会使企业面临无力偿债的风险。其结果不仅造成企业资金紧张,影响企业信誉,严重的还可能使企业破产。
4.负债经营增加了再筹资风险。债务到期而资金不能及时收回,必须延期或举新还旧,这样会大大增加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从企业筹资的角度看,由于企业的负债经营,必然使企业的负债率增加,当企业的负债比率超过了一定程度后,对债权人的债权保障程度降低,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以后增加负债筹资的能力,使未来筹资成本增加,筹资难度加大,影响企业的再筹资能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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