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如何认定担保期限?是无期限限制还是从主债务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满如何计算,应优先参照《合同法》。《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应该先遵守双方的交易习惯,如果没有交易习惯的,可以返还,但债权人如果主张还款的,须给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也就是从合理期限届满时,认定主债务到期,担保责任就从该时起计算6个月。
2017-10-04 18:46:27 回复专业解答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担保责任的范围,那么这种合同通常还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保证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责任,这包括确保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产生的债权,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范围进行了合理的限制。
专业解答在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赔偿金时,应根据实际损失估算应付金额。若服务或产品未按约定提供,违约方应全面履行义务。如合同无此规定或解读有争议,受损方可根据标的物特性和损失程度,合理选择修理、重制、更换、退货、减价或酬劳等形式的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关于债务的抵押担保期间,首先应当由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依据自愿原则通过合同谈判来确立。若如遇双方当事人并未达成书面约定或存在模糊界限情况时,则需在主债履行完毕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确立该项抵押担保期间。
专业解答关于债务的抵押担保期间,首先应当由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依据自愿原则通过合同谈判来确立。若如遇双方当事人并未达成书面约定或存在模糊界限情况时,则需在主债履行完毕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确立该项抵押担保期间。
专业解答在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赔偿金时,应根据实际损失估算应付金额。若服务或产品未按约定提供,违约方应全面履行义务。如合同无此规定或解读有争议,受损方可根据标的物特性和损失程度,合理选择修理、重制、更换、退货、减价或酬劳等形式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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