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起点,本罪属自诉案件
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佛山地区的以2万计),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标准:
侵占罪的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本罪罪名成立。也就是说5000才立案。
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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