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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如何确定行政相对人

胡** 黑龙江-哈尔滨 行政处罚咨询 2022.09.12 08:40:10 384人阅读

行政处罚如何确定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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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排除以下两种: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2022-09-12 08:42:10 回复

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排除以下两种: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决定,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行政复议确权终局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

对合户后已与发包方重新签订了承包合同,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可依照变更登记后的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对分门立户后,一门整户已消亡,存续的农户要求重新合户确权登记颁证的,不应予以支持,存续与消亡户之间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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