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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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宣判的具体时间,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那么从立案到送达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一审一般是6个月,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再予以延长。简易程序的为3个月,不准延长,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最长应该在3个月内就应该可以送达判决。如果是刑事案件,那就比较复杂了,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如果3个月还没有审理完要转化为普通程序,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不知道楼主是什么性质的案件,如果是民事的。所以根据楼主所述,应该是等待二审的结果
详询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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