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黔东南法律咨询 > 黔东南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之一“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怎么理解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之一“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怎么理解

杨* 贵州-黔东南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9.04 09:40:27 309人阅读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之一“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怎么理解

其他人都在看:
黔东南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黔东南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恐吓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
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022-09-04 09:42:2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