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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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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适用死缓吗

方* 内蒙古-包头 死刑辩护咨询 2022.08.31 12:56:45 363人阅读

孕妇适用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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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孕妇是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不会适用死缓。因为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不适用死刑的,所以也不适用死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022-08-31 12:58:45 回复

可以的,正常努力一下可以判缓刑,也有可能哺乳期过了收监

关于孕妇死刑有三种说法,权威人士给的解答你看看。
A, 某公安局刑事拘留一名孕妇,发现她有可能判死刑的罪,后改为监视居住,等她生下小孩后,再逮捕后起诉判死刑,合法吗?
B, 某公安局刑事拘留一名孕妇,发现她有可能判死刑的罪,公安怕她逃跑,就在公安局给她安排了一间房子给她住,改为监视居住,等她生下小孩后,再逮捕后起诉判死刑,合法吗?
C, 某公安局因A罪刑拘留孕妇,发现B罪判死刑,能判死刑吗?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中,明确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两种情况。怀孕的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即以起诉、审判的犯罪事实,与被依法关羁押的犯罪事实是否为“同一事实”为标准来判断自然流产的妇女是否视为“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综上所述,AB不合法,C不能判处死刑的。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刑事犯罪的,人民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能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的,人民在定罪量刑的时候,会予以考虑。那么,如果要判缓刑一定要谅解书吗
能否判处缓刑,取决于犯罪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缓刑条件,与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没有必然的联系,受害人的谅解只是判处缓刑时的一个参考而已。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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