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他人损坏财物怎么计算赔偿数额,
首先被损害人应该自己评估大概的数额,因为法律并没有对财物损坏赔偿的计算标准作出规定。
1、如果是数额较小的,比如3000元以内的,最好双方协商解决,至于赔偿数额计算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建议可以直接到解决,涉及诉讼流程,如果当事人对于诉讼程序不熟悉建议可以事前咨询故意毁坏财物专业的律师。
2、如果数额较大,例如超过5000元或者超过三次毁坏财物的,这个时候对方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了,此时应该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如果对方成立犯罪,将会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赔偿方面被损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到底被损坏的财物应该怎么赔偿呢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对侵害财产所造成的损害,
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能返还原物的,要返还原物;原物损坏但能修复的要尽量修复;
其次,修复后影响其质量和价值的,应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不能返还原物或恢复原状的,可以用种类和质量相同的实物赔偿,或按照被损害财产的实际价值赔偿。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故意损害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3-7年有期徒刑。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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