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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罪

石* 湖北-恩施 毒品辩护咨询 2022.08.13 20:34:36 327人阅读

怎么认定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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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分别是:
(一)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身心健康。本罪的对象是未染上吸毒恶习或者虽染上吸毒恶习但已经戒除的人。
(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通过向他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觉等方法,非法实施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08-13 20:35:36 回复

强迫他人吸毒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本同,所明显的区别在于客观表现上的不同,前者为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性的手段,后者则是用引诱、教唆、欺骗等手段。此外,从犯罪对象上看,前者在暴力、胁迫下违心地吸毒,后者在引诱、教唆、欺骗下,由不愿到情愿吸毒。二者在法定刑上是不同的,要严格加以区分,不能造成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的问题。  如果行为人对同一个人同时实施了强迫、引诱、教唆、欺骗的手段,造成他人吸毒的后果,应择一重罪处罚,定强迫他人吸毒罪,如果行为人对不同的人分别采取上述手段,促使他人吸毒,则分别构成两个罪名,应予以数罪并罚。

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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