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过本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
1.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幅度: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容留吸毒罪指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如果你没有参与其中,你能证实你只是和他们是共同居住的,则不构成刑事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容留他人吸毒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容留他人吸毒,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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