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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管辖权有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交费标准是什么

杜** 河北-邢台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9.14 17:16:38 1758人阅读

我正在打官司,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话,提出管辖权异议交费标准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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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一审法院判决的结果不满意时就会提起上诉,但是关于上诉的一些要求却不是很了解。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需要交费吗?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需要交费吗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
(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在裁定的同时裁定管辖权异议的受理费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
(4)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受理费每件50元。法院对管辖权异议驳回是用裁定的方式,则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期为十天;
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1)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3)第十三条第(六)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不需要交费,而且法院还会给予十天的上诉期让人上诉,只是需要交纳五十元的受理费而已,所以大家不要把受理费和上诉费混为一谈。

2017-09-14 17:20: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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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案件都有其法定的管辖地区和管辖法院,但是有时候由于起诉者并不是很了解案件的管辖规定,或者是觉得去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太过麻烦便直接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时候被告收到起诉书后便会对管辖的法院提出异议,管辖权异议交费标准是什么,很多人对这个问题依然存有疑惑,那么下面给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不需要另外交纳诉讼费,以下是诉讼费交纳标准仅供参考:
《诉讼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由上文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可知一般来说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不需要再重新缴纳诉讼费的。但是有不少人觉得现在很多当事人以提管辖权异议来故意拖延时间,当然这种情况大多数时候法院会判定异议不成立,但此时一些投机取巧的人已经达到了自己拖延时间的目的了。很多人觉得对于这种滥用管辖权异议的人应该要求其缴纳相应的受理费用。

2017-09-14 17:17:38 回复

金桥洁具公司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即对诉讼中争议的标的虽然没有的请求权,但因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其地位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具有诉讼地位的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在诉讼中,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因此,金桥洁具公司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1)当事人对人民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
(2)对人民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人民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在裁定的同时裁定管辖权异议的受理费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交纳。
(4)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受理费每件50元。对管辖权异议驳回是用裁定的方式,则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期为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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