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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是不是出台拆迁安置房无房产证买卖新规

ask****431 江苏-南京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9.11 15:33:22 2人阅读

江宁区是不是出台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买卖新规!要求卖房人要无条件配合买房人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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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7-11-07 06:28:0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只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拆迁安置房交易行情还不错。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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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江宁区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

    专业解答根据《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涉及该住房区域房屋、非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及该住宅房屋搬家费、自行过渡费等的补偿标准均有报告。其中征收安置房价格根据4000-6000元档及以上均按80-86%档确定。其他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提出的以标准执行。

    2024.08.18 935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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