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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偷录的录音录像能作为认定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吗

孟* 河南-平顶山 民间借贷咨询 2022.07.09 15:55:26 424人阅读

偷拍、偷录的录音录像能作为认定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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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偷录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认定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非法证据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3、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6条,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022-07-09 15:56:2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要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情形,可以作为证据。
一、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形: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中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里所称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指的是侵害他人合法隐私的行为。法律禁止性规定,指的是非法使用谍报器材,谍报器材属于国家专业部门使用的工具,禁止民间使用,擅自制造和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所以,上述两种情形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法定有效证据。除此之外均应视为有效证据。
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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