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女双方办理复婚是肯定需要之前的离婚证的,若是没有离婚证的话,就需要查询之前的离婚档案才能办理的。
1房产的权属不以谁出钱为准,是以产权登记为准的,而产权登记的依据通常就是购房合同,所以即使你和女友办理了这样的协议,甚至经过公证(当然通常公证处不这么做这个协议,通常只是做个借款协议),那也只能证明你和出资款有关,与房屋的产权无关。2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你们两个共同去签合同(如果合同已签尝试去改底单),否则在结婚前只能做个借款协议,证明女方证明是向你借款购买,如果未来有纠纷起码能保证你要回首付款。而如果结婚后,你们可以再做个夫妻财产约定,将房产约定为共有。
可以依法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裁定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查封涉案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20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主体的几种情形:“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通过离婚析产、不依法清算、改制重组、关联交易、财产混同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执行可以通过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者告知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程序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可见,法律对于财产混同情况并不赋予其免除执行的权利。所谓财产混同,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与他人的财产混合,从而模糊其作为产权人的属性,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避免该财产被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在欠债期间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尚无经济收入的子女名下,明显属于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将涉案房产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具有合理性,而且能够依法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且有利于案件的执行。根据《意见》精神,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追加案外人子女为被执行人,正是法律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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