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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担保数额如何确定

龙泽***澜) 山东-济宁 财产侵权咨询 2022.06.28 17:36:55 317人阅读

财产保全担保数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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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保全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3、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2022-06-28 17:38:5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一定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会裁定驳回申请。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应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 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将会解除保全。提供的担保的数额相当于请求保全的财产数额。但是情况特殊的,人民也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因此,要想财产得到继续保全,在责令追加担保时,应及时追加。

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只有基于合法、合理的诉讼请求,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才是合确的。而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通过最终生效的判决来予以确认。所以,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到生效判决的支持,应当作为衡量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错误的认定条件之一。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一定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会裁定驳回申请。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应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 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将会解除保全。提供的担保的数额相当于请求保全的财产数额。但是情况特殊的,人民也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因此,要想财产得到继续保全,在责令追加担保时,应及时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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