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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生育险报销流程

刘* 江西-九江 医疗保险纠纷咨询 2022.06.22 02:40:20 353人阅读

医保生育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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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小孩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一:申报受理
生小孩医疗保险是用人单位替职工缴纳的,个人不需缴纳任何保险费。相应地,在申请生小孩医疗保险报销时,也需由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服务人员代为申报。具体来说,当参保的女职工在怀孕、流产或计划生育前,需将情况报与用人单位相关部门或所在地方的劳动保障服务部门,再由他们携带职工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生小孩医疗保险窗口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该职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等。
二:资格审核
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生育部门在接到职工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递交的申报受理材料后,需尽快进行前台资格和资料审核。若审核通过,则发放受理回执单,并签发医疗证;若没有通过,则发放不受理回执单。
三:待遇核定和结算
若收到受理回执单,在女职工产假开始后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报销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生小孩医疗保险窗口,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报销材料包括计划生育证明、出生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生育医疗证、生育医疗申领表、医药费申请单、手术费申请单、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以及妇职工的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病历等原始材料。社会保险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待遇重核,并核算最终的报销数据。
四:待遇划拨
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对报销材料的审核通过后,会核算出需支付给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无异议,社会保险中心将把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划拨到参保女职工的帐户中。参保女职工在收到社会保险中心的通知后,即可进行生小孩医疗保险待遇查询。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022-06-22 02:41:20 回复

报销标准: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2021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流程: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生育保险的保险范围是怎么样的: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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