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刚刚起步,确实要严一点。我想问下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什么情形是“克扣”?
您好,什么情形是“克扣”?
《对lt;工资支付暂行规定gt;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明确:《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专业解答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2、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律师解析 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承担下列法律后果: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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