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直接办理结算报销即可。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异地或急诊费用报销:
1、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候进行垫付;
2、携带规定资料到长沙社保局或各区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回答问题很透彻,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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