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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犯罪是不是不适用死刑

薛** 四川-凉山 死刑辩护咨询 2022.06.21 13:39:14 327人阅读

孕妇犯罪是不是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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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犯罪的,不一定不适用死刑。
2、只有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才不适用死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2022-06-21 13:41:1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孕妇犯死刑怎么判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62条也规定,人民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依法改判。 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即: (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 (2)、在侦查机关立案后已怀孕,并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分娩完的妇女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如果适用,那显然也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如果不适用,同样没有法律规定可依。因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和《批复》中只答复了流产的情况,且我国已取消了类推制度,已经分娩也就无法参照已经流产的情形适用《答复》的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孕妇犯死刑怎么判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62条也规定,人民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依法改判。 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即: (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 (2)、在侦查机关立案后已怀孕,并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分娩完的妇女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如果适用,那显然也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如果不适用,同样没有法律规定可依。因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和《批复》中只答复了流产的情况,且我国已取消了类推制度,已经分娩也就无法参照已经流产的情形适用《答复》的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孕妇犯死刑怎么判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62条也规定,人民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依法改判。 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即: (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 (2)、在侦查机关立案后已怀孕,并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分娩完的妇女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如果适用,那显然也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如果不适用,同样没有法律规定可依。因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和《批复》中只答复了流产的情况,且我国已取消了类推制度,已经分娩也就无法参照已经流产的情形适用《答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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