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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免除死刑的情形是怎样的

黄** 黑龙江-鹤岗 毒品辩护咨询 2022.06.13 07:28:39 433人阅读

毒品犯罪免除死刑的情形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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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如果行为人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或者是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可以对其免除死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022-06-13 07:29:39 回复

1.毒品犯罪免除死刑的情形:
(1)从犯可以免除死刑;
(2)作用小地位低者可以免除死刑;
(3)毒品共同犯罪中因同案犯在逃,已到案的共犯人可以免除死刑。
2.《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毒品犯罪免除死刑的情形:
一、从犯可以免除死刑;
二、作用小地位低者可以免除死刑;
三、毒品共同犯罪中因同案犯在逃,已到案的共犯人可以免除死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运输毒品罪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有:
(1)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3)预备犯;
(4)犯罪后自首的;
(5)个人贪污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犯罪后自首、立功或者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6)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中国刑法中通常将免除处罚与减轻处罚,或者与从轻、减轻处罚并列规定在一个条文中,供量刑时选择适用。刑法理论上,免除处罚有“法定免除”和“酌定免除”之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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