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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买房,只有一方签字的,另一方没签字的

ask****036 浙江-温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8.26 08:31:30 12215人阅读

夫妻婚后买房,只有一方签字的,另一方没签字的,房产证上也是一个人的名字,请问卖房时还需要另一方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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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需要双方同意。

2017-11-02 18:0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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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另一方签字。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其他的书面约定的话,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则房屋所有权人有权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司法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18-11-17 19:1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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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夫妻都会因为财产、债务等问题而发生争议。夫妻一方在外边欠下了债务,另一方被追债,那么,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以下情形: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这要取决于房产是单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1、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则不需要另一方签字。
2、如果是婚后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另一方签字。扩展资料: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要加另一方只需要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房管局添加名字就可以。注意事项如下:婚后购买的房产,未提交就可以直接改过来就可以,如果想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首先要到开发商那里咨询材料是否已经提交到房产局,如果已经提交就只能等房产证出来后再到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各占50%。10元工本费到交易中心,80元变更登记费,都是默认双方共有。如果婚前房产,婚后妻子加名,则双方都要交转让的所有税收。如果用赠与的话,只缴纳3%的契税,也就是1/2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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