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不清楚,我只能尝试回答你的问题。你所谓宅基地拆迁的说法不妥当,实质上是房屋的拆迁。其次,宅基地本质上是集体土地,不归私人占有,过去拆迁一般的做法是,只对地上建筑物即房屋给予补偿,而宅基地可以另行划拨让你建房。最后,你所谓宅基地与土地增减挂钩,我的理解是一旦拆迁,村里就不再重新划拨宅基地,而是将所占你的宅基地连同地上房屋一并给予补偿,你凭补偿费自行购房安置。如果以上说法没有问题的话,那么,你所谓宅基地的性质其实没有变化,其仍然是集体土地,但有变化的是从你开始,以后你的子子孙孙就不再有享受宅基地自建房屋的机会,也就是说,多少年来,农村人靠村集体无偿提供的宅基地,自己建房的历史不再重现。其他方面不说,仅在住房政策上与城里人接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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