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纠纷涉及刑事犯罪怎么办?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 (五)项的规定,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3、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应全案移送。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受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从起,最高人民已经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界定了提起附事民事诉讼的范围,即:“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因非法集资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物质损失,不属于“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的范围,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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