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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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时,夫妻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除外情况是,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有上述这两种情况时,即便不经过离婚,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意见】
原则上,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您好,原则上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2017-08-09 17:25:2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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