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刚入职几天职员工辞退问题解答如下,
1、单位可以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该员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单位需要结清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现公司要求开离职证明和收入证明,前单位不开离职证明和收入证明,肯定不可以自己盖假章。公司是必须开离职证明的,不开离职证明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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