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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资产管理处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ask****952 山东-淄博 债务纠纷咨询 2021.11.06 08:36:21 397人阅读

你好,向资产管理处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全部档案我这里有(确认劳动关系的以及补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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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关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时,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下列材料:  
(
1)债权发生事实及有关证据;  
(
2)债权性质与数额;  
(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  
(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
5)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  
(
6)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021-11-06 08:39:21 回复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院提供下列材料:
(1)债权人的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债权申报申请书;
(3)债权凭证;
(4)以及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是否是连带债权的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供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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