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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贫困生有用轿车符合条件吗家?

ask****341 江苏-徐州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1.10.26 23:16:17 423人阅读

申请贫困生有用轿车符合条件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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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申请书的标题都是写在第一行的中间位置,家庭困难补助申请书也不列外,标题都要以醒目的字体写出来,比如可以加粗或用比正文字体大几个号的字体。标题由文种和申请事由共同构成。如“困难补助申请”。
称呼的写法其实和写信类似,称呼写在标题下一行,顶格,称呼后加冒号。称呼即要写出所要申请的单位名称或领导的称呼,有的还要在名称前加上修饰语。如“尊敬的校领导”等。
申请书正文要阐明自己申请的理由。写困难补助申请需将自己的生活情况、家庭负担、下岗情况、家庭成员、主要劳动力等一些困难都写出来。正文的最后还要写出自己的希望或写出“特此申请”字样。
申请书的结尾要写一些表示敬意的话,如“此致敬礼”等字样,最简单的写上“望批准,谢谢”也行。
落款需要换行写在全文右下方,署上申请者的姓名并注上申请日期。

2021-10-26 23:18:17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一般而言,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被收养人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低保户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是以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为基本原则,不是所有低保户都属于建卡贫困户。建卡贫困户识别标准:
1、贫困户的识别。以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为基本原则,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为基本标准。
2、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标准是以 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我省执行国家扶贫标准。
3、贫困村建档立卡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七个方面内容,具体详见国务院扶贫办统一制定的《贫困村登记表》。扩展资料贫困户识别流程:新增贫困户识别流程。
1、农户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农户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盖手指印。
2、村民小组评议(第一次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各种形式通知到所有农户,开展广泛的民主评议,提出初选名单并进行村民小组公示。
3、入户调查。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
4、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级干部、驻村干部等对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二次公示。
5、乡镇审核。针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镇组织审核并报县级。
6、区级数据比对(返回核实)。针对乡镇上报名单,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对疑似对象返回乡镇、村级重新核实,绝不能搞“一刀切”。
7、数据录入。
第八步区级对外公告。对确定的对象,以区为单位,通过相关媒体对外公告。

申请条件是: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三、没有经济来源且自身无劳动能力的;
四、身体或精神残疾无自理能力的;
五、孤寡老人或者是子女无法尽赡养义务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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