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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朋友是做便利店生意的,因公司政策业务员没通知到位,双方之间产生芧盾,业务员直接不处理就走了,我朋友很生气就在微信群里面骂她是猪,还说被她强奸了(我朋友是男生)。后来公司业务员到派出所告我朋友对她人身攻击,派出所打电话来让我朋友去协助调查,这该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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