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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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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在什么情况下可终止?

重庆-石柱县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7.01 19:42:16 1030人阅读

行政复议终止要什么条件或证明。现在办事太麻烦了,跑来跑去,累死人,请大家多提醒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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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先中止后终止:发生中止第(1)至(3)项的情形,中止行政复议的,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4)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7)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8)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2017-07-01 19:55: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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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2017-07-01 19:4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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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
1)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
2)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
(
3)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
4)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因前条第(
1)、(
2)项原因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仍无人继续复议的,行政复议终止,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
5)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组织终止的,有义务的其他组织或法人可以申请复议。

2020-12-15 01:01:24 回复

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终止就是取消了行政复议。例如。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

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终止就是取消了行政复议。例如。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7)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8)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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