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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餐饮行业的工资纠纷(厨嫂当家石龙店)

137****0371 广东-东莞 工资福利咨询 2017.06.24 21:17:24 162人阅读

您好.我在餐饮行业工作.老板纯属看不惯就叫我走人.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工作上也没出过问题.让我在6月23号那天结工资走人.底薪工资2000社保400全勤100(我还是个组长要加200职位钱).我只拿到1466元(他按底薪2000结钱不说还想少我一天工资)怎么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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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17-09-22 10:5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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