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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啊

山东-青岛 医疗事故鉴定咨询 2017.06.22 17:20:41 8人阅读

我有个朋友前段时间住院了,但是不幸的是遇上了一起医疗事故,但院方不承认,现在想知道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啊,他看看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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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37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2017-06-22 17:3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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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要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由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2017-06-22 17:21:41 回复

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主要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3、关于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三、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错误,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我们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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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

    专业解答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

    2024.06.27 3793阅读
  •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

    专业解答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024.06.30 46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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