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拖拉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在最高院要求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背景下,相信不会有任何一家故意拖延执行。你所谓的“拖着不处理“无非几种情形:
1)正在财产查控阶段,不方便联系当事双方;
2)当事人确无财产,又下落不明,尚在终本规定要求的三个月内,暂时无需联系申请人。执行法官手上都有几十上百的执行案件,论想结案的心情法官比申请人更迫切,但法官也不可能只办一件案子,或者让明明无财产的被执行人变出钱来
对于迟延履行金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该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所以申请强制执行时,是可以要求支付延迟履行利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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