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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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财产所有权共有哪几种形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从狭义角度理解。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契约形式确定使用的财产制形式的制度,它是指在婚姻存续中有关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处分、法定财产制。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形式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之分,依法律规定当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收益、婚姻解除时对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管理,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从广义角度理解,以及债务的清偿。它在多数国家的法律中被充分肯定。2,它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使用。配偶在婚前或婚后未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或财产约定无效的情况下,只有在无约定或约定无效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夫妻之间依法达成的有关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体现在: (1)依法达成的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2)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双方均应认真遵守,如约履行。 (3)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发生争议的,如果有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内容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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