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客观上,造成交通事故后在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后,之后又拒绝接受调查,逃避公安机关寻找的,应认定其具有逃逸情节,将会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3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构成交通肇事基本犯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才属于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
肇事人是否积极履行救助义务是认定逃逸情节的本质要件,肇事人是否立即投案是认定逃逸情节的形式要件。因此,在交通肇事后,行为人积极履行救助义务与立即投案均是接受法律追究的表现形式,两者具有内在联系,缺一不可。
所以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提供救助是应尽的义务,接受有关机关调查也是必须做的,两者从根本上没有包含关系。不是只要自己尽了救助义务后,被救助的人没怎么样了,自己一走了之就可以没事了。这种情况下仍然会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不能抵销逃逸情节。
一、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二、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办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时,广大群众应积极配合协助公安管理部门做好工作:首先应迅速记下车辆的号牌,如果来不及记下车辆号的,应尽量记住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装载情况、行驶方向、人员等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工安管理部门报案。
在监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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